申请执行人柯某与刘某等十二人劳务纠纷一案,在伊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安法官的不懈努力下,最终得以圆满解决。
今年5月,刘某雇请柯某等人在东郊草场剪枣树,双方口头约定劳务费为130元一天。经结算,刘某拖欠柯某等十二人劳务费两万余元。后柯某等人诉到法院,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,刘某支付柯某等人劳务费两万余元,于2016年8月1日之前付清,期限届满后,刘某并未履行该协议。
进入执行程序后,考虑到每个案件的标的额虽然都不大,但涉及人数众多,且关系着农民工的切身利益,安法官非常重视,第一时间与刘某联系,并到其工作地方及家里寻找,但刘某电话不接,人也下落不明。开展执行会战以后,安法官想到刘某家中有老人和小孩,他肯定会回家,于是利用晚上加班时间在其家门口进行蹲守,最终将刘某找到并带到法院,告知其如不履行案款将对其进行拘留,刘某考虑到拘留会影响家人和现有的工作,当即保证在二十天内将案款履行完毕,现如今12名当事人的两万余元行款已全部发放完毕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